我喜欢了沈诗雨整整十年,为她双手奉上我家公司。
她却在结婚前夕,和朋友说:“一个舔狗罢了,耍着他玩玩打发时间,等婚礼到了,我就搞失踪。”
这一刻,我放弃了她,决定退婚。
她却大着肚子找我当接盘侠。
已经是我新婚妻子的京圈千金搂着我,让她滚。
我在妻子脸上吻了吻,尔后对沈诗雨厌烦道:“沈小姐,我已婚,希望你和你的白月光锁死,别再出来祸害人了。”
与此同时我也接到护士电话,说506病房的患者出现休克症状。
506里住着宋辞。
我吃饭的动作一顿,放下筷子,赶紧去了病房。
且不管我和宋辞之间的恩怨,首先我是医生,就必须要救他。
我匆匆来到病房,看到沈诗雨已经着急的红了眼眶,她目光乞求的落在我身上:“季长安,他不能死。”
“我会尽力的。”
我没看过沈诗雨这么紧张,就是当年我身受重伤从维和部队回来,住进医院里,她来看我的时候,神情都是冷淡的。
“都说让你别去那边,很危险,你非要去,现在好了,半条命都要没了。”
“你说你那么大的家业不去继承,偏偏要来当一名医生,真是吃饱了撑的。”
她训斥我的时候丝毫不顾及周围,还有我的同事和朋友。
我攥紧了手,心情很复杂。
宋辞被送去了手术室,我主刀,一个多小时后,我刚出来,沈诗雨便冲到我面前,紧张的问:“他怎么样了?”
“脱离危险了。”
沈诗雨明显松了口气,嘴角都勾起一抹笑:“太好了,他终于没事了。”
我从沈诗雨手中抽回了自己的手,垂下眼,遮住了眼底的苦涩和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