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妈,我想好了......我要去美国找你,然后结婚。”
岑琳轻吸一口气,欣喜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朝朝,你终于想通了!妈妈给你看的那个小伙子各方面都很不错,你们会幸福的!”
“好。”
扔下电话,岑朝朝无力地滑坐到地上。
桌面上程暮的手机屏幕犹在亮着,屏幕上是他的备忘录。
备忘录的最近一条是今天更新的,配图是一枚粉色的心形钻戒。
跟岑朝朝右手中指上那颗一模一样。
而图片的底部附着一行小字——“沈黎,要是戴上这枚戒指的人是你,该有多好。”
沈黎,是程暮的前女友。
眼泪簌簌落下,岑朝朝回忆起程暮跟自己求婚那天。
没有鲜花,没有单膝下跪,程暮还选在她最不喜欢的法餐厅作为求婚地点。
但她还是在看到粉钻戒指的一瞬间红了眼,抽噎着说好。
在一起五年,岑朝朝以为程暮本就不注重细节,因此很少计较这些。
直到刚刚她无意之中看到程暮的手机备忘录。
……
2
见岑朝朝一言不发,程暮将她扶到沙发上,简单看了看她头上的肿包。
“皮外伤而已,别矫情了。”
一边说着,程暮拿来了棉签和冰袋。
程暮冰凉的手指刺得她一激灵,消毒棉签重重按在伤口上,痛得钻心。
“你年纪也不小了,别老给我添乱行吗。”
岑朝朝垂下眼睛,藏住快要溢出的泪水。
视线划过程暮的家居服和拖鞋,这些都是她给他买的。
岑朝朝很想问问程暮,既然他爱的不是她,为什么要坦然地接受她的好,又为什么要占有她整整五年的青春呢。
可刚要问出口,程暮的手机铃声便响了起来。
他毫不犹豫地拿起手机走向卧室,冰袋就被随意地丢进了她手里。
岑朝朝瞥到,屏幕上的来电提示是【沈黎】。
她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却被冰得打了个寒战。
程暮刻意压低的声音断断续续飘了过来。
她隐隐听到“一定很痛吧”......“乖,别怕”......还有“我马上过去”,这几个字眼。
……
3
他们面对面吃早饭,相对无言。
快吃完时,程暮扫了一眼岑朝朝的手,随意问道:
“怎么不戴那枚戒指了?”
避开程暮的目光,岑朝朝随口扯了个谎:
“包馄饨不方便,就摘了。”
程暮的注意力早已回到了手机上,只胡乱点了点头。
“随便你。”
他正满脸都是笑地回着沈黎的消息。
到了摄影工作室后,不到一个小时,两人的妆造便做好了。
岑朝朝穿上了自己早就看好的白色纱质小礼裙, 上面镶嵌的水晶流光溢彩,很是梦幻。
搭配上细细勾勒的妩媚五官,饶是岑朝朝自己都看愣了。
程暮也看呆了,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
“朝朝,你真美。”
岑朝朝扯了扯嘴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