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这丫头不会是死了吧?”
“没,就是流了一点血,你看,还喘气呢。”
女人与男人的声音让林鸳鸳彻底确定了一件事。
自己穿书了!
迷茫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自己是做了什么孽啊!
她大概是全世界第一个因为闺蜜写小说死亡的人,这一刻她无比痛恨后悔交了这样的损友。
为什么要把她写成年代文小说里的炮灰?
她这样的不应配享太庙?至少也应该是幸福女配起步啊!
呸!以后她再也不要想自己送她爱马仕,香奶奶包包了。
呜呜呜。
更可怕的是,她竟然没有看过这本小说,对里面的内容一无所知。
只知道女主角是这副身子的妹妹林明月,男主角是一个军人叫什么陈山峰。
这是什么日子。
“她不肯拿钱,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建国,儿子在医院等着用钱呢,平平可是你唯一的儿子啊!”
……
林鸳鸳emo了好一会,心里才平顺了一些。
算了,来都来了。
最终她决定,无论在哪个时代她都想要躺平。
现在这副身子才十六岁,定下一个小目标,三十岁实现自己的养老人生!
这是1975年,到了八零年代以后日子也会好过很多。
下乡什么的不害怕,她有的是办法让自己过好。
大学什么的,到时候再说吧,不行随便考一考,她智商接近两百,应该不是问题。
不过,目前当务之急的就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她这个人睚眦必报,绝对不会吃亏。
想着这些,林鸳鸳美美的睡着了。
梦里,她就见到她那笨蛋美人闺蜜,哭的稀里哗啦。
“鸳鸳,我没给你写死啊,你怎么就死了呢?你放心,我给你开金手指,我让你在书里过的比现在还牛逼,呜呜呜......”
林鸳鸳看着一根筋的闺蜜,“你TM不应该把我写穿越回去?”
还没有来的急说,她就一个激灵醒了过来。
看着周围的环境,卧槽!
……
林鸳鸳搞定了朱屠夫的事情,高高兴兴的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拿了辆自行车出来。
踩着自行车就回城里。
快到家,找了个小巷子把自行车收了进去。
刚进家门就看见林平平恶狠狠的盯着自己。
就是这个女人,她把钱藏起来了,不给自己看病,他想病死自己。
小孩子七岁已经懂事了,本来也挺稚嫩的年纪却偏偏朝着林鸳鸳阴沉沉骂道,“小贱人!”
他早就听说了,这个贱女人要被卖了,所以以往被打的恐惧冲淡了不少。
再加上林明月给他说的那些话。
他一时气愤就骂了出来。
林鸳鸳走到门口,“啪”的一声,把门关上。
拿起一边的棍子。
噼里啪啦上去就是一顿竹笋炒肉丝。
她还专挑疼的不致命的地方打。
力道控制的很好,疼不留痕。
简直要了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