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八千,被迫每天发三条劣质广告。一次手滑,我把HR备注的那行“本条由公司强制发送”原封不动发了出去。全公司跟风、全楼效仿、全网沸腾——投流帝国一夜崩塌。当老板跪着递上五百万封口合同时,我撕了它。国家出台“林奇条款”那天,我终于敢发一条只属于自己的朋友圈。
周一早晨八点五十。
王胖子把那沓带着打印机余温的营销文案,重重砸在我脸上。
“每人每天三条朋友圈,必须带公司二维码,不发的直接扣绩效五00!”
在满屋子麻木复制粘贴的同事里,没人注意到,我因为昨晚帮女友搬家只睡了三个小时。
我手滑了。
我不但复制了那段油腻的广告,还顺手把文案最末尾、HR专门备注的那行字,原封不动地发了出去:
【请各位好友监督,本条由XX传媒强制发送,内容与我个人生活无关。】
那时我还不知道。
这行我漏删的废话,会在二十四小时后,彻底撕裂整座城市的职场生态。
......
“擦!”
朋友圈发送成功的提示音响起。
我的眼角瞬间抽搐了一下。
脑子混混沉沉的,像塞了一整块抹布。
我盯着那条刚发出去的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