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你慢点,疼......。”
“夫君,只要你不打我,不把我卖进怡春院,我一定好好伺候夫君。”
残垣断壁的房屋内,一道娇嫩的女声传出。
林晖突然间一个激灵,只见眼前竟然是一位楚楚动人的女子,眼角还残留着泪花。
女子很害怕,瑟瑟发抖,脖子上的伤口清晰可见,像是被指甲掐的,衣服很破、很烂......。
这个女人是谁?我沦落到要这样强迫女人的地步了吗?
不对,不对......。
我不是在西南十万大山中执行缉毒任务吗?
林晖看着不断抽搐的女子茫然四顾。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自己身处一个破败的茅草屋内,床上的被子破烂不堪,褥子完全是干草。
就在这时候,一股原本不属于林晖的记忆突然间涌入了他的脑子里,原来他是穿越了,如今是在大豫王朝的边境,一个叫寺沟村的小山村。
至于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只能用浑蛋两字来形容,不但嗜酒如命,更是地痞无赖。
林晖眉头紧皱,怎么办啊,怎么办啊......。
不会要被饿死在这儿了吧。
……
林晖不在废话。
直接以命令的口吻说:“我说了,在家等我,烧热水,擦洗伤口。”
水飞鸳一个激灵,她不敢违背,林晖的性子她很清楚,喜怒无常,动不动就是拳打脚踢,最可怕的就是掐脖子,好几次都将她掐得昏死过去。
脖子上清晰的伤口就是林晖掐出来的结果。
林晖是什么人,他前世是特种兵,是常年执行特殊任务的顶尖兵王,说完之后不在废话。
水飞鸳或许不适应自己的这种变化,既然如此那就交给时间去证明。
要是过一段时间还这样,林晖也就不管了,漂亮又如何?人间尤物又如何?
他才不稀罕呢,这个时代的规则他太清楚了,只要自己强大起来,不缺吃穿,女人还不是手拿把掐,想要几个就几个。
在屋子里搜寻一番,林晖找到了一把弓箭,又带上了锈迹斑斑的短刀,出门了。
天气很冷,屋子里还能忍得住,但是出门以后,冷风打在身上,林晖忍不住哆嗦几下。
他将自己单薄的破烂的衣衫用力地往紧裹了裹,然后就朝着大山走去。
这个季节实际上不是打猎的最佳时间。
好在林晖常年丛林作战,积累了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进山以后很快就发现了动物活动的痕迹。
循着痕迹找,很快就发现了一只山鸡。
不大不小,但是足够他和水飞鸳饱餐一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