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夏重生了。
重生在五年前,她二十二岁生日的这一天。
高档的酒店包间内奏着愉悦轻快的生日歌,周围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将她包围在中间,纷纷送上祝福。
这是沈初夏第一次穿这样漂亮精致的裙子,二十二年来,在沈家,她向来是不被喜欢的那一个,突然的众星捧月,让她无所适从。
彼时的她还不知道,这只不过是猎人诱捕动物之前最后的狂欢,从这一晚过后,她被推进了无底的深渊。
嫁给云澜市风光无限的唐家大少爷唐睿,五年的婚姻生活,换来的是闺蜜昏迷不醒,三岁的女儿嘟嘟被烈火活生生的烧死,而她,被诬陷成重大经济犯,锒铛入狱,连上诉的机会都没有,便被毒死在里面......
上辈子,她是最听话的那一个,以为委曲求全就可以安稳活着,到头来,只有被这群人随意摆弄的份。
好在老天有眼,让她重回到命运被彻底改变的这一天,这下,自己可以亲手送他们——下地狱!
“怎么这副表情,我特意从S城带过来的礼物,价值不菲呢!不喜欢吗?”
沈初夏回过神,垂头看着手中的红色丝绒盒,里面正安静的躺着一个白玉镯子。
这是沈星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上辈子宝贝的跟什么似的,直到嘟嘟没钱看病,她拿到典当行,被老板奚落了一顿,才知道这是个一两百块钱的赝品玩意。
“喜欢。”沈初夏看着这个所谓的好妹妹,强忍住恶心回应。
“喜欢就好,这东西,和你最配了。”
沈星笑得花枝乱颤,但眼底尽是恨意:便宜货自然和贱/货相配了!
不过,今天之后,她就不再是沈家人了,嫁给唐睿那个喜怒无常的变态残废,给沈家换来上亿项目的合作,就算是弥补他们家出的抚养费了。
……
“把这婊,子抓住!”沈星大叫。
沈初夏不敢停留,推开李文雅,拔腿飞奔出酒店包间。
她要逃,至少在复仇开始之前,她要保证自己的安全。
“一群蠢货,还不赶紧给我追!”李文雅的面容因为愤怒而变得狰狞。
她脱掉水晶鞋,赤脚在地毯上狂奔。
不能被捉去,绝对不可以!她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
前方出现了拐角,模糊的记忆中,应该马上就到了电梯的位置。
沈初夏加快速度,转身猛冲......
却直接和来人撞了个满怀,脚下还绊了“一坨”毛哄哄的大东西。
她狼狈不堪的摔倒在地上,耳边响起大型犬的狂吠。
“汪!汪!”
这明显是带有攻击性的叫声。
沈初夏从地上爬了起来,那是一只拉布拉多,此刻正对她龇牙,似乎是因为被踩到而不满。
狗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灰色风衣的男人,戴着墨镜,竖起的衣领遮挡住了他的半张脸,此刻正拿着钥匙往房门里插。
原来撞上了一个盲人,绊上了一只导盲犬。
……
正值九月,夜间的风带着几分寒意,从酒店狂奔出来的沈初夏站在人行道上,茫然的瞧着周围的高楼大厦和车水马龙。
重新来过,一切是那样的不真实,却又无比熟悉。
她掏出手机,拨通了闺蜜付晴雪的电话。
“晴雪,你能来接我一下吗?”
“定位发过来。”
对面回答的干净利落,不出半个小时,一辆红色超跑停在了她的面前。
车门被推开,映入眼帘的是付晴雪那极具标志性的长腿,提着爱马仕,踩着恨天高,一步一步靠近自己。
“宝贝儿,你这是做什么去了,生日大作战还是夺命大逃亡?”
沈初夏垂下头,这才发觉她现在的造型有多么离谱:头发凌乱,礼服裙上粘满了奶油蛋糕,鞋子不翼而飞,赤着脚站在路边。
怪不得,刚刚那么多路人向她投来异样的目光。
可此刻,再见到付晴雪,沈初夏已经顾不得那么多,踉跄着扑上前,将对方牢牢抱住。
“晴雪,晴雪......”
她低喃着,通过这种方式,才能确定付晴雪跳动的脉搏和鲜活的存在。
上辈子,因为自己的怯懦,导致付家破产,原本风光无限的付大小姐落得脑死亡的下场,后半辈子都只能半死不活的躺在医院内,永不见天日。
付晴雪被搞得一愣,虽然沈初夏之前也是一只小可怜,可远远没到这种程度,今天这是怎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