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天生是个极度怕死的苟王。
偏偏投胎到了全京城最刚正不阿的御史大夫家。
阿爹是出了名的硬骨头,为了死谏皇帝,连棺材都提前买好放在了大堂里。
阿娘是满门忠烈的将门虎女,为了国家大义,随时准备提刀上阵马革裹尸。
大哥二哥一个整天弹劾权贵得罪人、一个为了守卫孤城发誓与城池共存亡。
就我一个,贪生怕死,在家里挖了十条逃生地道,连睡觉都要穿三层软猬甲。
我每天抱着逃生路线图睡觉,总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这群随时准备掉脑袋的疯子抱错了。
直到今日,一个大义凛然的孤女拿着半封血书找上门,说她才是御史府的真千金。
我激动得差点当场给她磕一个。
我就知道!
我这种听见打雷都要躲进床底的性格,怎么可能是这群不要命的忠臣亲骨肉?
赶紧滴血认亲,这说不定哪天就被满门抄家的日子我是一天也过不下去了!
「水碗呢?针呢?」
我比谁都积极,从下人手里抢过托盘。
……
2
半夜,子时三刻。
全府的灯都灭了。
我摸黑掀开床底的暗门,钻进三号地道。
这条地道我挖了三年,直通城东的破庙,出口藏在佛像的屁股底下。
我拖着小包袱爬了二十步,前方突然亮起一盏灯。
傲雪蹲在地道拐角处,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逮到了。」
「你......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你那本《避死指南》第三十七页写了,『三号地道入口在床底,建议雨天使用,不易留脚印』。」
「沈明姝,半夜鬼鬼祟祟,是要卷走御史府的家产吧?」
「我没有!」
傲雪一把扯开我的包袱。
干粮、金疮药、解毒丸、三根蜡烛和一个手工缝制的简易防毒面罩。
傲雪愣了一下,然后她把全家都叫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