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从乱葬岗捡回阿奴,他叫我娘。
我瘸着腿洗衣,供他读书。
他为给我求药,跪在地上舔过恶霸的鞋底。
他高中状元,披红挂彩回村接我,人人都说我苦尽甘来。
直到大婚那夜,我亲眼看见他将匕首抵在自己心口,对身穿嫁衣的新娘冷笑:
“你要的监察御史夫人之位,我给了。”
“现在,你爹能放过我娘了吗?”
门被撞开,刺客一拥而入。
他最后看了我一眼,将我狠狠推入身后密道。
一如当年,他把唯一的馒头推给我。
京城都说,林御史被仇家刺杀在新婚夜,尸骨无存。
可我的阿奴,在用一场十里红妆的假喜宴,为我这个毫无血缘的娘,换了条生路。
他们骂他是攀附权贵的白眼狼。
却不知他从五岁起,就只想做我一个人的英雄。
我开始疯狂地攒钱。
白天弹琵琶,晚上给姐妹们洗衣绣花,只要能挣钱的活,我都接。
手指磨出了血泡,又结了痂,一双弹琵琶的手变得粗糙不堪。
姐妹们笑我疯了。
“阿沅,你就算攒够了钱赎身,一个瘸子,还带着个拖油瓶,怎么活?”
我只是笑笑,继续埋头干活。
她们不懂。
阿奴是我的命。
我花了三年,终于攒够了三百两银子。
那是我赎身的钱,也是我和阿奴未来的希望。
我把银票小心翼翼地藏在贴身的肚兜里,激动得一晚上没睡。
明天,明天我们就可以走了。
可是,我没等到明天。
那天深夜,教坊司突然走了水。
火势从柴房那边烧起来,很快就蔓延了整个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