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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棠,你嫁给高建仁,就不用下乡到黑省了,那里天寒地冻,你天生身子骨娇弱,肯定受不了!
你妈临死前交待我,一定要照顾好你,我这也是为了履行对你妈的承诺!
过几天,你正好满20岁了,就和建仁去领证吧!
爸了解过了,建仁为人正派,品行端正,虽然只有初中毕业,但他父亲是委员会主任,有他父亲罩着,往后至少是纺织厂副厂长级别的人物,嫁他不会吃亏的。”
一阵循循善诱的声音,把沈知棠激得全身一颤。
她不是被高家两个白眼狼推到马路上,被货车撞死了吗?
怎么又活了?
父亲吴骁隆不是在1966年8月就偷渡去香江了吗?
一到香江,他们用沈家的巨额资产,立马过上灯红酒绿的生活,还成功混入香江的上流社会,慷慨捐资各种,一时间,名声大噪,地位显赫。
此时他正一脸慈爱地和自己说话。
沈知棠摸了把自己的脸,热的,还很嫩滑,再看手,手指纤细修长,皮肤嫩得像牛奶一样诱人,十个指头的指甲,涂着粉色的指甲油,手心没有长年做杂工和家务的老茧。
她正要大步走向摆着台历的檀木边柜,一迈步,双腿却差点没绊倒。
她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穿着时髦的阴丹士林旗袍,旗袍剪裁修身合体,尽显身材的玲珑曲线,而脚下踩着的竟然是一双银色的高跟鞋,时髦精就是自己。
这不是她未出阁前的日常打扮吗?明艳张扬,永远走在沪市时髦小姐的最前沿。
……
伍远征送她的玉手镯,竟然在吸食了她的鲜血后,与她的身体融合,开启了空间,并助她重生了。
才悟破这一点,沈知棠眼前一花,发现自己已经身处玉镯空间中。
她此刻站在一块黑土地上,地只有一亩多大,土壤肥沃,微微湿润,此时地上尚未种植任何作物。
右手边则有一眼泉流,正淙淙流淌,沈知棠猜,这眼泉流,可以保证了这片黑土地的灌溉。
左手边则矗立着一栋别墅豪宅,外形乍一看,和她生前新装修未入住的居所一模一样。
沈知棠正好口渴了,也想试试空间的泉水能不能喝,就走到泉水边,蹲下身子,用双手合掌,接了泉水,一连喝了几大口。
没想到,这泉水甘甜好喝,入喉时,好像一道暖流,进入胃部后,这股暖流竟然溢散开来,让她的身体觉得暖洋洋的,舒服得很。
沈知棠信步走入别墅。
一进别墅,她就知道,这确实是她生前新装修的那栋豪宅,屋内的陈设布局,都是她一手经办的。
别墅买下来时,还是毛坯,她一个人承揽了全部的装修,费尽心血,装备齐全,但还没搬进来,就被两个白眼狼害死了。
不过这也好,这栋别墅里,没有高建仁一家生活过的痕迹,让她心里不膈应。
检查了一番,别墅和外界时一样正常,家电能用、厨房能开火,泳池的水蓝盈盈的,好像在诱惑她跳下去畅游一通。
地下室的健身器材室,堆着崭新的健身器材,还没人用过。
沈知棠满意极了。
这时,她忽然觉得身上一阵发痒,还隐隐传出一股臭味,她低头一看,不知道怎么的,白皙的皮肤表面,竟然有一堆油腻的膏体附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