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书的任务是阻止反派黑化。
兢兢业业攻略冷血总裁三年,替他挡刀陪他创业,换来一句“滚远点”。
我心灰意冷退婚跑路。
却在垃圾堆旁捡到一个浑身是血、眼神像狼的危险男人。
系统尖叫:赶紧丢了!不能捡!
我:你搞错了吧,这只是只狗啊!
林知珩在保姆车里吐得惊天动地。
幸好我出门前让司机备了呕吐袋,否则他那件高定西装就得和车厢脚垫一起送去干洗店超度。
他吐完瘫在后座,脸色苍白得像宣纸,却偏要维持体面,用袖子擦嘴角时,还不忘瞪我一眼。
直到酒精彻底压垮理智,他脑袋一歪,重重砸在我肩膀上。
温热的呼吸扫过颈侧,带着香槟混威士忌的甜腻气息。
他含混不清地嘟囔。
我僵着身子不敢动。
不感动,实在不敢动。
把林知珩扔回他那间能当篮球场的卧室时,我累得只想瘫倒。
他助理周明递来醒酒药,我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撬开他紧咬的牙关。
最后大半杯药都洒在了真丝床单上。
“苏小姐您先休息,”周明擦着汗,“明早我来处理就行。”
我看着睡得人事不知的林知珩,忽然觉得这三年像场荒诞的梦。
转身时撞在门框上,发出的闷响让床上的人皱了皱眉。
第二天六点我就爬起来熬醒酒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