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顾宸一个电话,说想要吃她做的椰子鸡。林惊语就拖着一条受伤的腿,匆匆从医院里赶回来。
可她人还没进门,就听到自己顾宸跟他好兄弟的对话。
“阿宸你真要跟林惊语结婚啊。”
“是啊,林惊语虽然曾经是我们学校的清冷校花,可是这些年你还没有玩腻?”
“什么清冷校花,她就是个笑话。这些年宸哥只要一个电话,她就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宸哥让她往东,她绝对不敢往西,比我家里的萨摩耶都要听话。”
“哈哈哈,宸哥手段了得啊。”
面对好兄弟们的调侃,顾宸并没有任何的反驳,反倒是冷笑了一声,“我对她有救命之恩,如果不是我,她早就被烧死在学校大礼堂了。”
“可是宸哥,当初你去大礼堂不是为了救青璃吗?”
“是我看错了,那天林惊语跟青璃穿了同样的礼服,我以为是青璃。”顾宸蹙眉,有些不耐烦。
“害,咱宸哥也不亏,高岭之花被你玩了那么多年,稳赚不亏啊。”
“哈哈哈。”
屋子里哄堂大笑。
站在门外的林惊语好似跌入冰窖,手指甲深深的陷进了手掌的皮肉里。
上大学的时候,林惊语并不认识顾宸。
直到大一上半学期期末大会,大礼堂发生火灾。她被人推倒扭伤了脚,没有办法逃跑,只能绝望等待死亡的时候。顾宸像是个英雄一样,冲进了火场,救了她一命。
……
半个月,林惊语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跟顾宸在一起八年,留下的点点滴滴太多了,她带不走,只能够全部毁掉。
比如说他们两个一直住的房子,那是她爸爸和妈妈离开的时候给她买的。
因为他们觉得住在别人家肯定是没有住在自己家舒服的,林惊语也这么认为。
回医院之前,林惊语路过珠宝店。
她跟顾宸的结婚戒指就是在这里定做的,戒指的设计图还是林惊语熬了好几个晚设计出来的。
那个时候林惊语怀着对婚后生活的憧憬而设计,可现在她却觉得像个笑话。
走进珠宝店,柜台小姐立刻迎了上来,她是认识林惊语的,当时她拿出的设计图很惊艳。
不过选裸钻的时候,林惊语选了粉钻。
因为按照最初的设计,主石就是粉钻,她还是特意跟这家珠宝店确认过有粉钻才来的。
可是顾宸却临时改变了主意,将粉钻换成了鸽血红。
“林小姐,戒指已经做好了,您过目。”柜台小姐将戒指从保险箱里拿出来,放在了林惊语跟前。
鸽血红是GRS评级的,它切工好,晶体透明度高,火彩也很奈斯,当然这个价格也是非常美丽。
只是这么昂贵的红宝石镶嵌在戒指上,却显得格格不入。
真难看!
林惊语微微蹙眉,合上了盒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