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我死对头。
一个是我前男友。
且这两人还是亲姐弟,看来今天这个职不辞也得辞了。
输人不输阵,我对着姐弟二人邪魅一笑。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想象中,我应该拎着包潇洒离去。
但现实是帅不过三秒。
新来的保洁压根儿就没把地拖干,我踩着不高的高跟鞋还能滑倒在地上。
这还不是最尴尬的,最尴尬的是我正趴在了前男友的锃光瓦亮的皮鞋前。
晦气!
沈行一居高临下地望着我,声音清冽:「林弯弯,这才分手多久,你连癖好都变了?」
尼玛!
姐明明是摔了一跤,怎么到他这张狗嘴里就变味儿了呢?
看着他俯身递过来的修长手指,我很有骨气地没理会。
既然分手,就要分的彻底。
……
可我万万没想到,我留下来拿三倍工资的职位竟然是当他沈行一的私人秘书。
工资是高了,可我都干的是什么活儿?
给他制定合理的健康饮食餐、熨烫衣服、拎送外卖、接送上班......
知道的是秘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保姆呢!
关键是那个沈玫玫盯我还盯的紧啊。
她现在就像那个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的孙猴子一样。
天天没事就围在她弟身边,生怕我这个小妖精给她弟这个肉身吃了长生不老。
说到我跟沈玫玫的恩怨,那真的是能追溯到小学了。
我俩小初高大学都在一个学校。
从头一次期末考试我第一她第二,到大学运动会她跑9.4s我跑9.41s,我俩可谓是无时无刻不在竞争。
我倒是的确一直都知道她有个弟弟。
但她弟弟跟我们又不是一个年级,而且听说还是个天才,从小在国外长大,我哪知道就是沈行一啊。
再说到我跟沈行一,则是我下班去台球馆放松的时候认识的球友。
而我俩熟起来则是因为他球技实在太烂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个大少爷不去什么会馆一类的高级地方打球非要来这种街边俱乐部干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