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朝廷有令,你打伤世子,本该处斩,但念在你是读书人,有功名在身,给你脸上刺字,不日刺配边疆,为国效力,戴罪立功。”
十里坡上,李牧被强按着用铁椎在额头上刺下“钦犯”二字。
他痛死过去,再醒来,目瞪口呆。
“我李牧怎么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还成了钦犯,毁容了?”
李牧看着河边的自己,目瞪口呆。
他本来是二十一世纪一个高材生,清北大学的理科天才,通过层层选拔,成为滑为公司的“天才计划”一员,前途无限,却因为过度劳累遇上车祸,来到了大炎王朝。
更倒霉的是,穿越到这个死囚犯身上。
“什么戴罪立功,死囚犯就是炮灰,连武器铠甲都没有,在战场上冲在最前面,作肉盾用的。”
李牧欲哭无泪,他这个身体的主人,因为正义感爆棚,在京城顶撞了太子的世子,现在额头上刺了字,不日就要发配边疆。
李牧觉得自己脑子有些凌乱,狠狠洗了把脸,却发现额头上的字根本消不掉,他苦笑着回了村。
“哟,这不是我们村百年来第一个秀才李牧嘛,怎么脸上还有刺青呢?”
李牧刚走到村口,一个脸上有着黑痣,流里流气的青年就走了过来,朝着李牧脸上吐了口唾沫。
李牧躲避及时,那唾沫落到他的脚跟,他面色顿时一寒。
这小流氓他认识,叫赖三,是十里坡一个小痞子,整天游手好闲,对村里一些大姑娘动手动脚,李牧自恃是读书人,看不惯他,曾经教训过他。
赖三知道李牧有功名在身,虽然怀恨,但拿他没办法。
……
“谁啊?”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射过去,李牧也看过去。
开口的,是一个穿着粗破麻衣,身上打满补丁的女子。
但越是这样,越凸显出这个女子的不凡,皮肤嫩得像是要掐出水来,五官精致,就是披麻袋都好看。
李牧有些诧异,这个年代,农人忙于农作,皮肤粗糙黝黑,这是哪里来的美女?
肯定不是富家大小姐,否则不会浑身补丁,她的袖口一截叠一截,显然是长个子了就用针线补一段,是这个时代贫困百姓的缩影。
“你是......隔壁唐湾村的唐晓莺?”
村长张三认了认,叫出名字来。
“你来干什么?还要嫁给李牧?”
村长都被搞懵了。
唐晓莺闻言,脸蛋一红,然后低着头,怯生生走上前,李牧这才发现,她背上背了个小包裹。
“李牧,这是我的嫁妆,我能嫁给你吗?“
唐晓莺声音像蚊子一样,李牧觉得很诧异,这姑娘不知道他快死了吗,还敢嫁给他?
“啧啧,好别致的身子,小娘子,你嫁给我,我每天给你吃三顿饭,吃饱穿暖好不好?“
赖三从队伍里走出来,口水混着血水滴下来,肆无忌惮打量着唐晓莺,眼睛都直了。
……
“相......相公......“
唐晓莺红着脸,脸上滚滚烫。
李牧和她接触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说话直接又好听,让她心里又喜欢又紧张。
“这就对了,娘子。“
唐晓莺赶紧走到隔壁作坊开始打扫,她怕自己被李牧的话撩得心都软了。
“真是个可爱的姑娘。“
李牧看着唐晓莺的背影,也笑了。
但很快,他神色转变得严肃。
他现在可是钦犯,没几天军伍中人就会来押走他。
如果说之前他还没什么留恋的,可现在刚成亲,有这样的美人为妻,他可不想被拉到前线当炮灰。
李牧坐在门沿上,开始思考。
当天押他来的衙役是两个人,他听他们说过,到时候会换两个军伍中的人专门来押送他。
但军伍都是训练过的,身手矫健,他这具身体弱得很,以一敌二,军伍还有刀,他靠蛮力肯定不行。
李牧扫视着四周,突然眼睛一亮。
“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