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你醒了没有?昨天嫂子跟你说的媳妇儿的事儿,你考虑得咋样了?”
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沈重阳一个激灵爬起身。
当兵八年,他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让爹娘抱上孙子。
一听有人给说媳妇儿,他立马就不困了!
飞快揉揉眼睛,眼前却是个金发碧眼高鼻梁的...洋妞?
再仔细打量,这女人金发高高盘起,皮肤白皙。
一身粉格子粗布褂子,掩不住两座巍峨陡峭的山峰。
再加上高挑的个头,看得他不由得舔了舔嘴唇。
做梦了?
刚刚自己不是还在山林里给侦查连的战友做饭?
这怎么轰的一下,就梦见一个俄罗斯美女给自己说媳妇儿了?
见他一脸懵,金发女人不由得捂着嘴笑道:
“重阳,你睡懵了?这照片你看看,上面的姑娘,就是我跟你说过的表妹伊莎,你要同意,我这就写信让她过来。”
看着女人递过来的照片,沈重阳脑袋嗡的一下。
……
既然要当家做主,那就从给家里做顿饭开始。
循着原主的记忆,沈重阳翻了翻家里的粮食缸。
这不翻不知道。
黑色陶缸里,就剩下不到两斤粗苞米面了。
他这才从记忆里想起,打从原主的大哥病逝,家里就一直靠安琪那点儿工分过日子。
再加上原主好赌,家里还没把房子卖了就算好的。
眼下又是刚开春,兴安岭这一带,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
想做顿饭,还真是好厨子难为无米之炊。
可随即,沈重阳又给了自己脑门儿一巴掌。
自己是不是傻?
上一世,自己可是连队野外拉练的香饽饽。
整个侦查连谁不知道,他打得一手好猎?
什么下套、设陷阱、玩儿弓箭、打弹弓,他可是一等一的高手。
每次拉练,只要把他往山里一丢,不用什么后勤补给,他照样能让全连顿顿吃肉!
如今这守着棒打狍子瓢舀鱼的兴安岭,他还能饿死自己这个侦查连的炊事员?
……